一、办理购房补贴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购房农民和大学生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购房农民和大学生持以下材料到市房屋权属交易服务中心办理购房补贴申请。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应为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买卖过户取得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需提供购房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纸上。
3.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需提供购房者本人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在不动产交易大厅一楼查档机器中获取。
4.吉林银行储蓄卡。需提供购房者本人的吉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需知晓银行卡开户行的具体名称。
5.居民户口簿。购房者为农民或农民家庭成员的需提供购房者居民户口簿,及居民户口簿第一页、户主页和购房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购房者为农民或农民家庭成员的需提供购房者本人或家庭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并加盖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印章及村长本人签字,并粘贴购房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提供原件。
7.购房者为农民家庭成员的需提供购房人与其家庭成员关系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毕业证书。购房者为大学生的除上述1-4项材料,还需提供购房者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办理购房补贴申请材料说明
(一)农民、大学生或者农民家庭成员购买存量住房办理补贴时,所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
(二)农民、大学生或者农民家庭成员购买存量住房办理补贴时,所提供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的查询日期须与申报日期相同。
(三)农民、大学生或者农民家庭成员所购存量住房存在共有人的,办理补贴时,需提供全部共有人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卡》。
(四)农民或者农民家庭成员所购存量住房存在共有人为非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全部共有人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五)大学生所购存量住房存在共有人为非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全部共有人的大学毕业证书。
(六)农民家庭成员所购存量住房,办理补贴时所需的“购房人与其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等,其中之一即可。
(七)开户行的具体名称为:“吉林银行+具体开户支行或营业厅”。 例如“吉林银行房地产交易中心支行”。具体名称可致电96666(吉林银行咨询电话)查询。
三、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一)办公地址:
吉林市房屋权属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昌邑区雾凇中路600号(原雾凇路客运站)13楼。
吉林市房屋权属交易服务中心高新科地址:高新区火炬大厦3楼。
(二)咨询电话:
四、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农民、大学生或者农民家庭成员购买存量住房的,只能享受一种购房优惠政策。
(二)市房屋权属交易服务中心对购房农民和大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购房补贴款,款项到帐后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
(三)购房农民和大学生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在购房补贴发放前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资格;在购房补贴发放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及时予以追缴,对于拒不返还已得政府购房补贴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