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江修兴报道:8月27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推出“南昌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申请条件为职工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的房屋增设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不含别墅);符合条件的所有提取人包含:产权人、产权人配偶。
同时,申请时间为在工程竣工验收两年之内提出申请。提取频次,只可提取1次。提取额度,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电梯加装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的个人分摊金额,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
申请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4、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6、电梯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7、《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原件;
8、增设电梯相关费用票据原件;
9、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手机APP、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核→提取转账。
柜台办理:职工提供申请材料至公积金中心申请→中心审核→提取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