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市场监管总局回复企业标准联合发布相关问题

2023-11-17 11:18:43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关于企业标准联合发布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作出回复。

image.png

问:

企业标准两个公司联合发布,是否分别由各自企业分别发布,发布的企业标准标准内容相同,仅在封面处标识各自公司及编号,在前言处标准由xxx提出撰写两个公司?

总局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九条,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企业联合制定的标准也属于企业标准,其制定程序和编号规则都应当符合《标准化法》对企业标准的管理要求,联合制定企业产品标准、服务标准的,应当由各企业分别进行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三条,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的企业标准,以企业标准形式各自编号、发布。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IQ纯电、先锋焕新 凯迪拉克IQ纯 ...

  • 沃野绘“丰”景 乡村展新颜

  • 江苏省仪征市两部门开展烟酒礼品市场 ...

  • 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首次引进使用热 ...

  • 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以高质量“小个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