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经营行为,加强婴幼儿、儿童化妆品监管,确保春节期间公众用妆安全,近日,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营造婴幼儿和儿童身心健康安全的节日消费环境。
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商场、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看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齐全,严厉查处经营“三无”、过期和自制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化妆品违法行为。
加强指导,规范经营行为。指导化妆品经营者严格遵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在购进化妆品时,索取供应商及产品相关资料并建档留存,建立健全化妆品进销货台账,按照说明要求进行陈列、储存,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和有效期,切实规范儿童化妆品经营行为。
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与化妆品经营者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加强化妆品经营管理。同时,现场向经营者发放《理性认识和使用化妆品消费提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手册,积极宣传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
(图为执法人员在专业商店开展化妆品检查)
截至目前,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排查各类商场、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等80余家,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者留存的供货方资质不完善、购销管理台账填写不完整、部分进口化妆品中文标识不规范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范围未标注化妆品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经营企业立即整改,严把进货销售关口,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管局 紫君 曲连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