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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强化”“三大成效” 2020年黑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01-07 17:10: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以来,黑龙江省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职能作用,坚持做到“六个强化”,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六个强化

强化组织指导,对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审查目标、重申审查范围、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健全审查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做出部署,对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做好下一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出了18条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指导意见,为各市(地)政府(行署)及省直各部门进一步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黑龙江省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确定了目标,明晰了思路,指引了方向。

强化能力提升,形成“三维立体培训体系”。继续完善自上而下的培训机制,形成了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成员单位、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下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上级成员单位对下级成员单位的“三维立体培训体系”,实现了省、市、县各成员单位和各部门培训工作全覆盖。省市场监管局投入近30万元,采取权威专家授课、参训人员座谈交流、派精干人员到基层上门培训等复合培训形式,举办了5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班。赴牡丹江、佳木斯市开展2期“上门式”培训,提升了所属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举办2期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专题培训班,为来自哈尔滨、黑河、绥芬河片区管委会分管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近50人进行了专门培训,提高了自贸区公平竞争审查的意识和水平;举办了1期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班,来自各地市及县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管领导和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负责人近170人参加了培训并就各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地交流研讨。

强化制度引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三大机制”。制定《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明晰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细化了联席会议组织及运行规则。印发《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政策措施抽查机制开展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政策措施抽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印发《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需要会审的政策措施范围及会审程序等。出台《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各部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提出反馈和处理意见等提供明确指引。“三大机制”的建设为扎实推进全省下一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机制保障,初步建立了标准明晰、程序完备、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审查制度体系。

强化创新突破,各具特色的审查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涌现。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省直各部门及各市、县政府所属部门建立了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配齐了审查人员,明确了审查职责分工,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审查机制,确保审查工作取得实效。省财政厅成立了由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业务处初审、法规处复核的审查机制,加强程序性审核把关。省商务厅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前置,提前介入有关文稿的讨论修改,切实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质量和效率。省文旅厅要求起草部门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时要提供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等佐证材料,并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最后由法规处向起草部门统一出具正式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省广电局引进第三方参与审查工作,凡制定的重要政策措施实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审查,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省科技厅在发文审批单中专门设置了“是否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专栏,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不得通过合法性审核。省国资委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合法性审核前置程序,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不予合法性审核,不得发文。省药监局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办理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各市(地)县(市、区)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了各具特点、切合实际、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运行有效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哈尔滨市司法局发文要求全市各委办局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前置要件,否则不予合法性审核备案。

强化试点推进,服务自贸试验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效开展。为强化自贸试验区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扎实推进哈尔滨、黑河、绥芬河片区(以下简称“片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机制、强化宣传培训、受理投诉举报等六个方面对做好片区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出了18条明确具体的意见,成为我国首个专门发布自贸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性意见的省份。针对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带来的促进作用,以及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黑河、绥芬河片区如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等问题,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调查评价,为强化监管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黑龙江省市(地)和省直党政机关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重点任务目标和主要职能目标,落实了主体责任,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列入省委督查检查考核2020年度计划,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情况”纳入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地)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考核定量指标监测”中。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三个督查组,对全省13个市(地)人民政府(行署)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考核。各市(地)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督查考核工作,大部分地市都是分管副市长代表本级政府报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各地政府办公室(厅)大力支持,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哈尔滨市采取电话、微信、网络抽查方式,对政策措施进行评价,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列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大庆市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2020年度“排头兵工作计划”,同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佳木斯市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法治佳木斯”建设、佳木斯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等考核体系。七台河市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分别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及营商环境建设考核项目。

通过“六个强化”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基本做到了政策措施应审尽审,工作流程严谨规范,审查标准严格把关,审查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地强化了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维护了全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了全省营商环境,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大成效

存量清理扎实推进。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4月至6月,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在全省联合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全省近40家省直部门和13个市(地)政府(行署)、67个县(市)政府、58个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均对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梳理,底数更加清晰。通过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地)政府近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实现了清理全覆盖,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得到及时纠正,清理工作初见成效,公平竞争审查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共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4258件,保留3792件,修订41件,废止425件。其中,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共37件,修订12件,废止25件。

增量审查有序开展。对全省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以各级政府、政府办、部门名义印发的99277份各类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清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政策措施文件3776件,经公平竞争审查,因不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出台3765件,因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经修改后出台3件,因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不予出台8件。其中,省直部门共审查增量文件747件,1件因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不予出台;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共审查增量文件3029件,3件因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经修改后出台,7件因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不予出台。

审查质量明显提高。各地各部门在审查过程中能够做到不走形式,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自查自纠,对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内容的文件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有效预防和纠正了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省工信厅在审查《黑龙江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产能储备和药品储备选定承储企业暂行办法》时,因其中存在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而及时要求起草处室进行了整改。省林草局严格执行审查标准,对业务部门起草的《林草良种管理办法》因存在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而未予出台。哈尔滨市印发了《关于对修订和废止的政策措施进行网上公示的通知》,要求县级政府、市直单位对修订和废止的34件政策措施在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齐齐哈尔市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提取相关政府文件,认真研究审查文件具体内容,经过初步审查认定6件政策措施涉嫌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及时提出了审查意见。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坚持“竞争中性”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开拓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新局面。(图文:王秀东)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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