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和七台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科联合煤炭分局对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气厂、七台河龙洋焦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在企业完成自查后,执法人员对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关键质量控制等重点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企业危险化学品装车制度、车载罐体相关资质、罐车运输手续等方面进行了查验。
执法人员对企业原材料采购控制、过程控制、生产与检验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等方面开展自查情况进行了核对,看企业自查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能够自觉按照规定内容进行自查,是否存在避重就轻、隐瞒实情的行为,询问相关技术人员是否熟悉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操作,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指标、成品出厂检验等是否按规定进行,督促企业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根据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质量安全隐患台账,逐一提出消除隐患的措施和时限,按时完成整改。
该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多渠道获取企业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认真组织分析研判,确定风险性质、风险等级、影响范围,掌握质量安全状况。需要向社会预警、相关部门通报的,将及时发布预警和通报信息。(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