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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子中心”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策

2020-06-24 12:52:10 中国质量报

完善法律规范 加强行业监管

——关于“月子中心”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策

□ 刘乔芳 胡揭明

邓 华 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放开二胎政策后新一轮生育高峰的到来,“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行业应运而生,迅速兴起并受到欢迎,母婴护理服务行业服务维权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针对基层反映“决不能让月子中心沦为不法商家口中的肥肉”的问题,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派出执法人员,对全市母婴护理服务行业进行调查了解,并对此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建议与对策。

基本情况

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目前,玉林市共有“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个体工商户16家,企业12家,其中玉林市城区有母婴护理服务个体工商户8家(有3家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已停业),企业1家;基本上有明码标价单;业主与顾客签订有服务合同。

“月子中心”收费情况。玉林市“月子中心”主要提供新生婴儿的科学喂养、健康保健和产妇的产后康复、形体恢复、心理健康、月子营养等母婴护理服务。一般的“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收费标准是每个月13000元左右,高档的“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收费标准是每个月14000元至18000元。该费用包含一个月的人工护理兼住宿费、大人的就餐费(不包含洗涮用品及婴儿奶粉)。

“月子中心”投资经营情况。目前,在玉林市城区请一个月嫂的费用是每个月6000元至8000元,还须给月嫂提供食宿。据调查了解,位于新民路三合金座小区对面的玉州区爱佳家月子会所,一共9层,有电梯,投资近300万元,月租金2.3万元,有员工15人,已开业1年半,可同时接收50名以上需要服务的顾客入住。以一个月的单间空调住宿费加全天24小时服侍而言,1.3万元左右价格在合理范围内,顾客可以接受。

消费者咨询与投诉“月子中心”情况。据了解,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6日,玉林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共接到消费者对“月子中心”问题的咨询6件,主要是咨询订(定)金、合同条款问题;投诉5件,主要是商家不履行合同(协议)、订金纠纷问题。

存在问题

法律体系滞后。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法规明确“月子中心”监管的主管部门,导致监管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在国内属于新兴行业,行业涉及消防、住宿、餐饮、卫生、康复、生活料理等多方面,部分“月子中心”存在着卫生、消防安全等问题。

定价未列入政府定价目录。“月子中心”是新兴行业,市场发展前景可观,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保驾护航。政府定价实行目录管理,目录里没有,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月子中心”的收费政府定价目录没有列入,属于市场调节价,可以依法自主定价,但有部分“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明码标价单不够详细,不上墙公示;有的“月子中心”价格经常变动,随着市场变化和客源多少而自行调节价格,没有形成标准的价格上墙。

食品安全监管有待加强。部分“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会所的食品安全管理有待加强。“月子中心”给坐月子的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并收取了费用,但有的“月子中心”的厨房未按规定要求安装有防蚊虫的沙网门,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建立不规范,没有建立相关的食品安全执行制度,如大米直接堆放在地板上、食品存放间设有厕所等。

商家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如2019年8月,消费者卢某与玉州区某“月子中心”签订月子服务协议,约定服务费用是1.68万元,商家赠送母婴用品、超市消费卡等价值1.38万的赠品,但在服务过程中,商家只赠送3000元的赠品给卢某,后关门停业。

建议与对策

一是完善国家层面相关法律体系建设。2018年全国两会上,有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加大托育服务支持,建议国家对母婴保健场地条件、设施设备、安全卫生、人员资质等提出基本的设置指标和行业标准,构建多种形式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托育供给体系。目前国家卫健委《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尚在制定中。建议尽快对“月子中心”等母婴保健机构监管立法,全国范围内尽快确定统一的行业主管行政部门。在国家未出台统一的行业标准前,可探讨先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月子中心”行业标准制度,对“月子中心”的硬件设施、环境、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提出标准,同时确立行业规范和监管主体,并引导行业协会发布信用评价。

二是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引导与规范“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行业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定价。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一是依法亮证照经营、明码标价。经营者应把证照挂在明显的地方,明码标价表公布上墙,让顾客一目了然,经营者不在标价外加收费用,不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二是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要有明确的服务内容、项目、收费标准、违约的退赔等,只有做好这些,经营者和消费者才有据可依,遇到违约才方便维权。三是收费票据中应该写明收什么项目的费用、收费数量和收费金额,不能简单地只写“收到某某多少钱”。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行业食品安全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和登记工作,加强对“月子中心”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落实业主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采购、进货查验是否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严防劣质、过期食品销售;检查规范操作,加工制售、环境卫生和工作人员衣帽是否整洁,是否佩戴口罩;检查食品贮存是否按要求摆放,各类工具和容器是否有明显的区分标识等;检查三防设施,是否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检查清洗消毒;检查食品留样是否规范、记录是否规范;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制度落实情况。

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或相关整治方案,加强卫生、住建、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上下整治合力,进一步规范与促进“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解决无证照经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以及市场价格定位等问题。

五是加强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监管力度与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作用,针对消费者投诉的商家不履行合同(协议)等问题,切实加强合同(协议)监管,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母婴护理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故意拖延不履约、向消费者骗收不应由消费者支付的服务费用、强制加价服务、虚假宣传等合同违法及其他违法行为。同时把合同(协议)日常规范监管工作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相结合,建立母婴护理服务行业企业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完善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加强对母婴护理服务行业经营者开展相关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让信用创造财富。比如不定期召开行政约谈会、举办母婴护理服务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题培训班,对不合法条款进行点评和提醒。

六是加强资质培训与行业自律。“月子中心”自身要具备照顾婴儿和产妇的能力,对“月子中心”的护理人员,可依托一些有资质的母婴机构进行岗前或回炉培训,培养输送相关专业人员。同时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业主守法、诚信经营的经商意识。

(作者单位:广西玉林市市场监管局)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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