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湖北省潜江市九大商超承诺:实体店购物可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0-06-09 15:33: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8日,湖北省潜江市消委组织召开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动员会。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通知》和《潜江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施规范(试行)》;倡议九大商超做出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并颁发承诺牌;惠美家、好美佳、武商超市三家超市代表作表态发言。

首批参与承诺的九大商超分别为潜江市惠美家商贸有限公司34家连锁店、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2家连锁店、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潜江店、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中百仓储潜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潜江市好美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家连锁店、潜江市广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5家连锁店、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广华优品汇店、潜江市河中和购物广场6家连锁店。

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品种类包括预包装商品类(烟、酒除外)、日用品类、家纺商品类、服装鞋帽类、小型电器类。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可在实体店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如发票或购物凭证遗失的,由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退货时应将商品、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外包装等随同商品一并退回。如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应按照赠品实际价格向经营者支付价款,或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实体店应当按消费者原支付方式返还商品价款。如有特殊情形,可以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协商确定返款方式。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实体店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涉及“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纠纷,可向实体店内消费维权服务站提出调解请求。调解不成或实体店未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可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提出投诉,咨询投诉电话为12315、6666315。

此次推行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旨在助力潜江经济复苏,提振潜江市民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供稿:湖北省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玉北)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谱尼测试集团主动担当作为 履行社会 ...

  • 我国优质麦市场占比已达30%

  • 河北省枣强县构建以创新为核心 加快 ...

  • 合肥中欧班列通往荷兰蒂尔堡的线路正 ...

  • 贵州省铜仁市的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多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