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江苏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正确看待“一盔难求”

2020-05-20 22:15: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将被记分罚款,各地民众纷纷开始着手购买头盔,掀起一波头盔购买潮。然而,商家销售的头盔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是否能够真正地保护好骑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呢?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对一起销售不合格头盔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无锡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从温州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购入20个规格型号为YA-965,批次为2018-10的摩托车乘员头盔,在其开设的网店进行销售。2019年8月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该批头盔进行抽样检验,根据编号: (2019)监抽字防护类第SJCMTD008号检验报告,该批头盔耐穿透性能项目不符合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明,该公司销售该批不合格头盔货值金额为4907元,违法所得1547元。

本案中,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547元,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11547元。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面对目前头盔抢购热潮,不必过分担忧“一盔难求”。在挑选头盔时,不仅要认准3C认证标志,还要索取头盔的合格证明,确保头盔质量安全。(蔡晓玲 通讯员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 苑威)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