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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狠抓“常态”持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切实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保安全

2020-05-03 23:20: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七台河市委市政府七台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黑龙江省药监局相关部署,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翔及主管领导直接部署狠抓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工作,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职能科室与药品稽查支队联勤联动,市县局齐动互查等方式严管药品经营,切实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防控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相关部署及工作要求,采取集中执法共查、交叉执法互查与暗访督查相结合方式,全覆盖,高频次对药店进行检查。同时,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与随机暗访督查的作用,督促药店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守牢药品安全防线,确保用药安全。

一是落实好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实名登记的主体责任。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及时将信息录入"沃填报”系统。

二是压紧压实监管措施。支队各辖区网格化监管人员对“沃填报"系统后台实时监控,一经发现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录入信息不全不准情况,第一时间约谈药店负责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三是要求药店严格执行疫情期间营业场所管理规定。药店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测体温、戴口罩、戴手套上岗规定,对店堂定期消毒。进店购药人员用好口罩、测温、扫龙江健康码防疫“三宝”。同时要设置专人引导,做好人员分流,防止人员聚集,维护好购药秩序。发现疫情风险人员,及时向当地疫情指挥部报告。

四是加强药店销售防疫产品监管。重点检查药店销售疫情防控药械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从重从快查处;同时,督促推进企业进行年报,力争企业年报率实现100%。

坚持实行药品监管工作动态日报制,及时上报每日网络巡查药店、实地检查药店及相关工作情况,切实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坚决守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防线,为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市场监督力量!

(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 莳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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