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1日,江苏省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3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关于3批次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溧阳市)
我局近期组织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3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机构名称: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不合格报告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相关条款之规定,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韭菜,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0721,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3-19,被抽样单位名称:陈留英,抽样日期:2021-03-19,不合格项目:腐霉利。
2、韭菜,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0777,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3-26,被抽样单位名称:孙林芳,抽样日期:2021-03-26,不合格项目:腐霉利。
3、香蕉,抽样单编号:NCP21320481280930890,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批号:2021-04-01,被抽样单位名称:溧阳市埭头欣英枫百货超市,抽样日期:2021-04-01,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二、核查处置情况
1、陈留英经营的韭菜,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0721,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本局决定免予处罚。
2、孙林芳经营的韭菜,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0777,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本局决定免予处罚。
3、溧阳市埭头欣英枫百货超市的香蕉,抽样单编号为NCP21320481280930890,经营者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本局决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各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能积极配合监督人员排查不合格原因,现已针对不合格原因已全部限期整改到位,各当事人并保证今后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确保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