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5月25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此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为武汉市硚口区罗善泽鲜肉店销售的猪后腿。
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长江航务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硚口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硚口区罗善泽鲜肉店销售的猪后腿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日,长江航务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食品监督抽检报告(报告编号:长航疾控【2021】食字0196号),2021年3月11日武汉市硚口区罗善泽鲜肉店销售的猪后腿检测项目磺胺类超标,不符合规定。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产品是由河南众品食品有限公司供货。因该批次猪后腿不是武汉市硚口区罗善泽鲜肉店生产,其采购时完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召回不合格产品,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武汉市硚口区罗善泽鲜肉店免予行政处罚。
(三)因经营企业导致产品不合格的,说明经营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复查及复查结果等。
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武汉市硚口区罗善泽鲜肉店对本次抽检不合格事件很重视,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将进一步落实完善食品安全查验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1年5月26日以邮件快递方式案件移送河南省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