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对广西南宁市利满昌米业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

2021-04-22 21:03: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0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广西何记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为督促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提高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近日该局对广西何记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接受检查情况等3大类14项内容。

检查组已针对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所在城区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其中,对广西南宁市利满昌米业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南宁市利满昌米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南宁市长凯路22号金凯创业园2#厂房一层

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5014101244

产品品种:大米、其他粮食加工品

证书有效期至:2022-12-06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施设备等情况。1.生产车间内部分墙角、灯、电路线上挂有蜘蛛网。2.成品库挡鼠板未正常使用,有虫鼠害入侵的风险。

(二)相关台账和记录。1.未能提供投料记录;《打包明细表》中未能记录所投原料的生产批次。2.未能提供产品留样记录。

(三)仓储管理情况。1.部分原料、成品未能离墙放置。2.原料库内部分代加工产品包装未有明确标识。

(四)不合格品管理情况。未能提供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五)出厂检验落实情况。1.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中标示的执行标准GB 1354已废止。2.产品留样不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辖 ...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马 ...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东辛房所执 ...

  • 安徽省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党史党建 ...

  • 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进新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