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对郑州润万家实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2021-03-24 14:56: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22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涉及郑州润万家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糕”。

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润万家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河南鑫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的“绿豆糕”(抽样单编号:GC20410000462130477;生产日期:2020-03-01)经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润万家实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

经立案调查,郑州润万家实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郑州润万家实业有限公司免予行政处罚。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润万家实业有限公司收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的不合格报告等资料后,立即发布召回公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春季 ...

  • 湖北联通以数字化转型助力高质量发展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特 ...

  • ​河南康利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 ...

  • 江苏省连云港市食品包装行业迎来生产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