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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花鲢(淡水鱼)风险控制情况

2021-03-03 17:38: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通告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检验报告》(№:LSD1120931),涉及天津市武清区大鑫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花鲢(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11-28)检验为不合格。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天津市武清区大鑫水产品经营部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花鲢(淡水鱼)

(一)产品名称:“花鲢(淡水鱼)”,《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抽样单编号:SC20120000110335146),购进日期:2020-11-28;不合格项目:经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收到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检验报告》(№:LSD1120931)后,2020年12月18日,该局开展核查处置,实施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不合格批次花鲢(淡水鱼)43.6公斤,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报告当天,涉案批次花鲢(淡水鱼)已销售完毕。

(三)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8日启动核查处置,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经营、召回不合格食品。当事人在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制定召回方案,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但由于涉案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数量较少,已全部食用,未能召回该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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