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2月23日消息,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嘉兴市秀洲区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抽样编号为NCP20330411316032450的黄鳝。
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家银水产品摊经营的黄鳝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两个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