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1年第7号)。
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1年第7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香辣味”海蜇丝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编号NO:202036411;食品名称:“香辣味”海蜇丝;购进日期:2020年7月8日;被抽样单位名称: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天台赤城路店;检测结论:菌落总数(n=5)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香辣味”海蜇丝120包,执法人员将上述相同批次“香辣味”海蜇丝予以扣押。截至2021年1月6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2.食品控制情况:经调查,上述“香辣味”海蜇丝系于2020年9月14日从杭州总部配送过来。至2020年10月28日案发,已将上述“香辣味”海蜇丝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能够提供购进该批次海蜇丝的商品定进销存流水账和配货进货单、供货方宁波市兴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复印件、委托生产方福州有容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复印件、“香辣味”海蜇丝(即食海蜇)检测报告复印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证明当事人并不知晓上述“香辣味”海蜇丝为不合格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
没收不合格的海蜇丝120包。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涉嫌为生产领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上级经销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