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临汾经济开发区每日鲜果园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经济开发区每日鲜果园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的韭菜,经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汾经济开发区分局于2020年11月1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2.4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种植农户农药使用控制不严。整改措施:严格把控进货厂家的资质,索要检验报告,完善台账。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该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