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有效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近日,我局会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成办发【2020】101号)的有关规定,对报名担任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银行的商业银行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第一批7家商业银行具备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银行资格,可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成都市范围内担任预售款专户的监管管理银行,现予以公告: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