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1月17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68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0号)。
据通告,江北区宏翔餐料行销售的、重庆市厨爽麻油调味品厂标称生产的“川天香”纯芝麻油,被检出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乙基麦芽酚是食品添加剂,作为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对甜食起着增甜作用,且能延长食品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不得使用。
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重庆市厨爽麻油调味品厂 | 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小泉 | 江北区宏翔餐料行 | 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200号盘溪农产品批发市场2-269号 | 纯芝麻油 | 330ml/瓶 | 川天香 | 2020-03-18 | 乙基麦芽酚║2.15×10⁴μg/kg║不得使用 |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