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2020年9月14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期),北京倩茹蔬菜店因违反《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被罚。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北京倩茹蔬菜店经营的韭菜(生产日期:2020-06-01),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规定。
经查,北京倩茹蔬菜店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2000元(京门食药监食罚〔2020〕100053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