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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0-08-11 23:33: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第5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第5期)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生产经营企业2家。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4月3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规格:360g(12g×30袋)/盒;生产日期:2020-04-13)”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维生素A,μgRE/12g”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产品及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干法混料不均匀所致。该公司建立小批量生产工艺操作规程,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小批量生产的质量稳定性差异,确保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茯苓固体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6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茯苓固体饮料(规格:300g/袋;生产日期:20200422)”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霉菌,CFU/g”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处以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递交了整改报告,导致上述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是复工复产后,只对灌装间环境进行清洁和移动紫外线灯 进行消毒处理,但未对空调净化系统进行消毒处理,同时灌装设备的下料斗无盖板导致。该公司每月空调系统消毒(臭氧),并记录;每批次生产前,空间紫外灯/臭氧杀菌时间延长至1h;灌装设备的下料斗增加盖板,防止交叉污染;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及食品安全法的培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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