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4日,四川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对个体经营户李芹销售的1批次不合格“无加蔗糖铁锌钙黑芝麻糊(调和芝麻糊) ”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个体经营户李芹销售的1批次不合格“无加蔗糖铁锌钙黑芝麻糊(调和芝麻糊) ”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国抽2019年第26期)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53号),涉及我市1批次个体经营户李芹销售的“无加蔗糖铁锌钙黑芝麻糊(调和芝麻糊)”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683330398;样品名称:无加蔗糖铁锌钙黑芝麻糊(调和芝麻糊);生产日期:2019-08-03;被抽样单位名称:个体经营户李芹;被抽样单位地址:龙马潭区王氏商城A2区54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成都市旗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公平分水村7组100号附207号;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大肠群菌。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9月12日向个体经营户李芹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查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未在现场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经查明:
个体经营户李芹于2019年8月6日从成都市旗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60袋无加蔗糖铁锌钙黑芝麻糊(调和芝麻糊),共计48公斤,货值金额780元;已销售60袋,共计48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召回0袋,计0公斤。销售的60袋该批次产品,其中6袋用于食品抽样,其余54袋该批次产品已流入市场终端,无法召回。
(二)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过程中,工人自身清洗和消毒环节没有做到位,导致产品大肠菌群超标。
(三)行政处罚情况
由于当事人在进货过程中履行了索证索票和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未构成立案条件。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