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韭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韭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5月15日,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和润发商业(武汉)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购进时间:2019年5月15日)进行监督抽检,经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该批次韭菜中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实测值为2.60mg/ kg,标准指标:≤0.02mg/ 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2019)FJ4-SP-00524)。
2019年6月3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和润发商业(武汉)有限公司,开展核查处置。经查,和润发商业(武汉)有限公司经营的该批次“韭菜” 系从武汉武商皇经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购进,共12.7公斤,现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共计51元。在收到报告后,该公司发出召回通知,开展召回,但未能召回到不合格批次韭菜。我局已将不合格韭菜线索向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了通报。
和润发商业(武汉)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提供了单据,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已无库存,其并不知道该批次韭菜中存在腐霉利超出国家标准限量要求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立案。
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