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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安徽篇

2020-07-15 18:10: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安徽建立4项制度打好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依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7月6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通过建立“组织领导制度”“包保责任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4项制度,确保打赢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攻坚战。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销售平台、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参照省局做法,建立各层级组织领导机制。

根据专项行动需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实行分片包保,省局领导为包保责任领导,相关处室(局、中心)为包保责任部门,对应包保相关市专项行动工作。省局包保责任领导和包保责任部门深入包保市加强现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各层级包保责任制。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把开展专项行动列入对各市局的市场监管综合考核内容,并适时督查和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自7月3日开始,每周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每周五前报送专项行动本周开展情况、做法和成效等,省局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具体工作举措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工作交流,指导各地更好地开展工作。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赴铜陵市督导防汛救灾和长江禁捕退捕工作

7月10日晚,在接到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长江干支流堤防巡查防守工作的通知》后,为落实好副省长周喜安 “要坚持防汛高峰关键期在铜陵有专人督导,尤其是盯住菜子湖、枫沙湖、陈瑶湖、白荡湖等重点”批示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当晚下发《关于赴铜陵市开展防汛救灾和长江禁捕退捕督导的紧急通知》,部署自7月11日起,组织工作组赴铜陵市开展防汛救灾和长江禁捕退捕驻点督导工作。

第一批工作组在安徽省知识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吴建中带领下,于7月11日早上6点30分赶赴枞阳县,开展防汛救灾和长江禁捕退捕工作。

7月13日早,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赶往铜陵市陪同副省长周喜安督导检查防汛救灾工作后,根据周喜安要求,又于当天下午赴枞阳县开展防汛救灾和长江禁捕退捕督导工作。

韩永生(左二)在白荡湖赵青联圩段现场查看防汛情况

韩永生先后查看了义安区实验小学安置点、枞阳县防洪墙(长河)、枞阳县城关小学安置点、白荡湖赵青联圩段、菜子湖义津段,详细询问了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情况及存在问题。韩永生要求,各流域各堤段防汛人员要严阵以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严防死守,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韩永生(右一)在枞阳县城关小学安置点了解灾民安置情况

韩永生强调,要加快除险加固工程进度,对枞阳县防洪墙渗水点和菜子湖塌方段等险工险段要加强力量,尽快加固,确保洪峰来临前加固到位。要加大巡堤查险工作力度,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每个流域每个工段24小时都要有专人值守,确保关键时刻有人在、有物资、顶得住。

闵义山、吴建中在铜陵市、枞阳县现场查看圩堤加固、清障、排险及长江禁捕退捕情况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闵义山一行同时在义安区开展防汛救灾和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督导。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负责同志陪同督导检查。

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严禁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宣传摸排活动

为保护长江和巢湖生态环境,严格遵守国家对长江流域巢湖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禁渔的规定,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开展了禁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多项举措广泛开展,一是在工作、社区群集中发布宣传材料;二是对区内酒店、餐饮经营户及各类生鲜市场张贴“严禁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提醒告示书”;三是摸排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使用情况,严禁企业使用长江、巢湖水域的鱼虾作为原料生产产品。

截至目前,共张贴告示书136份,并联合网格四员对辖区经营户进行上门宣传,告知经营户遵照此提醒告示书内容,自觉做到“不采购、不加工、不提供、不食用”非法捕捞的“江鲜、湖鲜”等食材及菜品,保护长江和巢湖生态环境。

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 长江流域全面禁渔 消费者勿再购买“江鲜”

为了保护长江生态,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包含长江重要支流和湖泊)的水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十年。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期迅速贯彻落实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围绕市场销售这一关键环节,对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强监管执法,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职责,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呼吁广大生产经营者不要加工销售“江鲜水产”,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食用“江鲜”。

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禁渔”规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一、全市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禁渔”相关规定,规范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尤其是水产品经营者禁止生产、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证照中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捕捞”等禁用内容的,经营者务必立即联系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三、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烹饪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四、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

消费者:拒绝购买食用“江鲜”,发现违规线索积极举报

一、请广大消费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要购买食用“江鲜”。

二、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若发现生产经营者存在销售、加工、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三、滁州市12315热线24小时人工座席接听,及时受理涉及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违法线索,优先处理、迅速处置。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近日,为贯彻落实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举措、全链条压实责任。

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印制了《关于在长江禁捕期间不得加工、销售长江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对全县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部分餐饮单位进行了张贴宣传,安排各类市场主体在门前LED广告屏上打出宣传标语及投诉举报电话,发动全县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中来。县局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放弃周六周日休息,对全县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餐饮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各市场开办者及相关经营者提出具体要求,实施了两督促、四清理等工作。“两督促”即积极督促各市场主办方对农贸市场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者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江鲜、梅鱼等野生水产品上市销售;督促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不购买、加工、销售野生鱼(长江鱼、梅鱼等);“四清理”即:一是清理登记的营业执照。对照营业执照办理系统,梳理在业的含有禁用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对排查出的含有禁用语企业名称的企业要求企业及时变更登记;二是清理水产经营、餐饮单位门店招牌。全县排查各餐饮等单位店招中含有“渔港”等字样;三是清理餐饮单位菜单。要求各餐饮单位菜单中不得使用含有江鲜、野生水生动物等禁用词的菜单;四是清理广告宣传用语。排查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菜单,要求不得书面或口头以野生鱼(长江鱼、梅鱼等)为噱头推介菜品。严禁各经营主体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

截至目前,全椒县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1家、农贸市场9家、张贴公告50余份,对部分商超、餐馆使用“渔港”等字样招牌宣传的现场督促店家及时拆除,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市场监管局聚焦“两个三 落实两个两”打响长江禁捕攻坚战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皖河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紧盯“卖、买、食”三个环节,把严“市场、广告、餐桌”三个关口,做到“两个严管、两个规范”。

据介绍,两个严管分别为:一是严管市场销售,加强对渔具店和水产品经营户的监管,加大水产品抽检力度,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和进货查验制度。全面清理辖区内渔具店,不得销售非法捕捞工具及违禁钓具,共检查渔具销售店铺54户次,收缴禁止销售渔具30副。二是严管餐饮行业,督促其严把食材原料关,加强索证索票管理,规范菜品宣传,共检查餐饮单位299户次,收缴销毁含江鲜、长江野生等字样菜单170余份。

两个规范分别为:一是规范准入登记,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把好市场准入关,变更存量、控制增量,目前已引导3户企业进行变更或注销登记。二是规范广告宣传,一方面做“减法”,对线上线下的广告和店牌店招进行全面排查。目前线上检索网站、网店110余次,发现问题企业3户,对其中2户企业的违法违规售卖信息进行下架(删除、屏蔽)整改处理,剩余1户正在处理中,督促变更字号名称中含江鲜、长江野生鱼等字眼的店招16家;另一方面做“加法”,在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和行政服务大厅张帖公益宣传标语牌206块、公告150份。

安徽省望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安庆市市场监管局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鱼”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相关要求,积极推动长江禁捕工作的有效实施,望江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履行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禁止销售长江野生鱼类。 

一是加大农贸市场和餐饮店水产品检查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水产经营户和餐饮店老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禁止销售、收购长江野生鱼类,尤其是对养殖的长江鱼类严格检查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开展销售广告整治。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餐饮店,对涉“江鲜”、“野生长江鱼”、“长江水产”等字样的广告、招牌督促发布主体及时清除。三是强化长江禁捕政策宣传。通过签订倡议书、发放告知书和温馨提示等形式,在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进一步宣传引导,提升经营户和消费者对长江禁捕工作的知晓度,提醒市民做到不收购、不销售、不食用长江野生鱼类。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74人次,执法车辆165辆次,检查水产品和餐饮市场434家,渔具店19家,印发1000份告知书,1000分温馨提示,排查发现广告违法线索8条,清理、拆除含有“江鲜”、“野生长江鱼”、“长江水产”等字样的门店招牌17块,修改菜单85张,变更涉渔港名称字号餐饮单位2家。

安徽省庐江县市场监管局郭河市场监管所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为全面落实国家对长江流域巢湖水域实行全面禁捕行动,切实做好保护长江和巢湖水域生态环境,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销售产业链,建设好为全局为子孙的重要民生工程。安徽省庐江县市场监管局郭河市场监管所近日在辖区内开展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抓重点。郭河市监所重点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酒店等场所开展检查,发放《提醒告示书》,并现场检查是否有长江鱼类库存在售,督促经营者做到索证索票,对其经营的水产品溯源检查,告知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进购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宣传。郭河市场监管所通过发放单页,播放LED,使用短信平台,努力做到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的的企业和个人自觉参与到抵制非法捕捞江鲜湖鲜,共建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活动中。

安徽省庐江县市场监管局矾山所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为切实做好长江“禁渔”这项“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长期性工作,7月8日,安徽省庐江县市场监管局矾山所在辖区内开展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以及水产经营户进行排查,并宣传长江流域禁捕政策、张贴《严禁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提醒告示书》。现场检查是否有长江鱼类库存在售,督促经营者做到索证索票,对其经营的水产品溯源检查,告知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进购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四个严格”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

为全面做好长江重点水域禁捕禁售工作,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连日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四个严格”,开展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严格市场准入。以16个监管所为网格,对辖区现有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 等字样的餐饮、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督促整改。对新申请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把好市场准入关。共督促办理变更登记 16户,与餐饮、水产品经营单位签订《禁捕禁售承诺书》500余份。

严格监督检查。以水产品及其制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为重点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店招、牌匾和菜单。督促经营者、市场开办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共检查农贸市场18家次、水产品经营户216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600户次,渔具产品销售单位34家,清除含有“江鲜”等字样店招、牌匾 19 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

严格网络监管。加强电商平台监管,强化网络交易监测,督促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加强监测,及时采取下架违法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杜绝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网络销售行为。

严格稽查执法。突出执法办案的导向作用,加大稽查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禁捕禁售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张贴禁捕禁售行政告诫书和通告5000余份。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违法线索,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目标。

安徽池州贵池区市场监管局马衙市场监管所积极做好长江重点水域禁捕禁售宣传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有效保护长江重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衙市场监管所立足职能,近期积极开展长江重点水域禁捕禁售宣传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线下监管,整治市场秩序。该所以交易集中、消费量大的商超、农贸市场、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针对其销售的水产品、肉制品、冷藏冷冻食品开展摸排检查,对“江鲜”“江鱼”等字样的店招和菜单进行清理规范,严禁销售长江重点水域的江鲜产品和野生动物。二是加强线上监管,整治网络交易平台。该所以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系统为依托,集中力量开展线上巡查工作,严厉打击网络交易平台违规销售电捕鱼器具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该所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粘贴《关于禁止非法捕捞的通告》,并和相关经营户签订“保护江鱼和野生动物”承诺书,营造全社会保护江鱼和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0余家,发放宣传单页40余份,粘贴通告10份,签订承诺书20余份。专项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启动“长江鱼鲜”产品摸排工作

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的要求,7月1日下午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各所所长、科室负责人召开了“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工作推进会”。

会议要求:一要以农贸市场、餐饮场所为重点,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二要压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督导经营单位,严禁任何形式“长江鱼鲜”产品交易,包括采购、烹制、销售等;三要规范店招及菜单字样,对检查中发现违规销售“长江鱼鲜”的行为,将严格依法从重从快进行处置。四要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切实保护长江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截至日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54家、水产品加工企业24家,水产品零售企业320家,发现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捕捞”、“渔港”等字样的餐饮单位3家。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东市场监管所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检查

为切实做好长江“禁渔”这项“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长期性工作,根据省、市、区上级领导部门工作部署,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快速行动,准确出击,狠抓落实,全面开展辖区内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检查。

抓登记准入环节,通过行政审批查询和网络监管,迅速摸清四类市场经营主体底数,对名称字号中含有“江鲜”“鱼港”“捕捞”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及时通知变更。

抓市场销售环节,对辖区内的2家农贸市场、11家水产经营企业展开“拉网式”排查,检查水族箱、冰箱内是否有长江鱼类库存在售,对涉及“江鲜”、“江鱼”、“长江水产品”等字样的广告、招牌进行清理规范。

抓行业消费环节,着重强化对餐饮行业监管,督促经营者做到索证索票,对其经营的水产品溯源检查;告知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进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将“长江鱼鲜”、“ 野生”等字样在招牌广告、菜单以及口头介绍中宣传和诱导消费。

抓宣传举报环节,积极宣传长江流域禁捕政策,发放倡议书30余份,电子屏滚动播放违法线索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违法线索,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该所将继续广泛宣传,依法严查严惩,常态化、持续性监管整治,努力实现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目标,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

(责任编辑: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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