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59期)》。
据通告,第NCP20330524316400004号核查处置任务涉及昆山建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销的韭菜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4月2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韭菜进行了抽检。根据检验报NO:20F0403594,被抽检食品,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4月28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2020年4月2日从长兴县新农都农产品批发市场9幢34号处摊位购进被抽检批次产品,购进数量为31斤,购进价格为2元/斤,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该批次食品未流入市场。
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停止进购销售被抽检批次产品,同时要求其立即进行原因自查及整改。该公司当即启动原因自查及产品销毁程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