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5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公布对河池市宜州区蓝祥寿源天然泉水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2020年4月29日,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河池市宜州区蓝祥寿源天然泉水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128100630,生产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林场龙桥分场林区)2019年10月4日生产的“蓝祥寿源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泉水)(规格:17.5L/桶)”抽检出现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的管理
风淋室风淋设施不能互锁。灌装间、风淋室内的回风口过滤网未定期清洁。
(二)生产过程控制的管理
现场检测成品水的臭氧浓度为0.05mg/L,未达到企业《质量安全作业指导书》规定的0.3~0.5mg/L浓度的要求。《设备清洗消毒记录表》记录周转桶的消毒使用碱水,实际未使用。未能提供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的相关记录。
(三)采购进货查验的管理
未能提供洗涤剂的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四个成品水箱间的连接管道、成品水箱与灌装机的连接管道均为黑色聚乙烯PE材质管道,未能提供该管道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二、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有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但化验室条件未达到检测铜绿假单胞菌要求在100级洁净工作台进行过滤的要求。大肠菌群仅检测2个原液样品,但《产品质量检验原始记录》中记录大肠菌群三个稀释度“100、10-1、10-2”的检测结果。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河池市宜州区蓝祥寿源天然泉水有限公司和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通告指出,河池市宜州区蓝祥寿源天然泉水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