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9号〕》。
据通告,四川省成都市宣汉县惠利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金堂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被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 | / | 宣汉县惠利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金堂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草市巷1号楼一层30、32、34、40、42、44、46及二层 | 韭菜 | 散装 | / | 腐霉利 | 1.01mg/kg | ≤0.2mg/kg |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