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江市江城区龙涛服装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阳市监处罚〔2023〕NE36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阳江市江城区龙涛服装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1702MA50LH6480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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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龙涛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阳市监处罚〔2023〕NE3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上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 | ||||
违法事实 | 已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3日从广州市荔湾区邻家女孩服装厂购进“卷边牛仔直筒裤”摆放在店内销售,共购进2条,销售价215元/条,至我局立案时止已全部销售。经核算,上述产品销售货值金额合计430元,由于进货价和销售价是由厂家统一定价和结算,所以无法计算销售利润。上述的产品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FZ2300032),所检项目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样本的所检“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GB/T5296.4-2012、GB/T29862-2013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 |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645元罚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处645元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645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5 | ||||
处罚机关 |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