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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兴隆台区福兴大药房从未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被处罚

2020-12-24 22:37:34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盘市监处[2020]167号

兴隆台区福兴大药房从未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案

兴隆台区福兴大药房

91211103MA0Y174C6J

王晶晶

从未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1、警告; 2、处罚款2万元。

自动履行2020/12/14至12月29日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4日





2020.12.21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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