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组,会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南省2020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对信阳市南泉水业有限公司等8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以2020年新许可食品生产企业和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为主,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检查。其中,河南蔡玖农产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洗手更衣间紫外线灯装置过高,无工作服挂衣架,无干手器。
(二)进货查验结果方面。调粉间生产用水部分蓝色软管无食品级证明文件;原料采购验证制度制定不完善。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制粉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工艺不一致;物料传递口未有效阻止人员出入,存在交叉污染现象。
(四)产品检验结果方面。缺少游标卡尺、电磁炉、烧杯相关检验设备;自检数据及检验报告不完整。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属地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