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0年4月份生产领域复混肥料商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情况。
据通报,本次共对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等县(市、区)的生产领域复混肥料商品实施了专项监督抽检。检验依据为 GB/T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8382-2001 肥料标 识内容和要求、CCGF501.1-2015 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 施规范、《2020 年泰安市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主要检测项目包括氮含量,有效磷含量,氧化钾含量,总养分,氯离子质量分数,水溶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粒度,包装标识。
本次复混肥料产品抽检,抽检生产领域9家企业17批次产品,其中包括14个批次产品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质量内容合格率100%,3个批次产品(复混肥料的包装标识)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其中标称宁阳某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包装标识不合格;标称东平某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包装标识不合格。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泰安市局未收到生产者提出的书面检验结论异议或者复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