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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东莞市大川药业有限公司)

2020-07-07 22:14: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7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

东莞市大川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 你公司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你公司已于2019年5月搬离注册地址,无法联系到你公司企业负责人,你公司质量负责人周雅已于2018年5月离职并现就职至其他企业,且长期未有上传药品购销数据至省局的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系统。我局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限要求,以公告方式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粤药监通销先告﹝2020﹞2号)。但你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陈述或申辩,我局已依法注销你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AA7690885)。

现依法公告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0﹞2号)。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0﹞2号.pdf

本机关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邮编:510080

联系人:苏文魁 联系电话:020-37886162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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