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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拟吊销北京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020-05-20 22:04: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2020年5月19日消息,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北京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京怀市监怀柔镇工罚听字〔2020〕第0001号

北京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 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2020年3月20日,对当事人的住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未在注册地开展经营活动,也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自2014年至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2020年3月20日我局函告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关于协助提供北京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税务状态证明,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于2020年3月24日的复函中载明当事人于2017年3月2日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注销的企业。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你(单位)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赫悦    联系电话: 69646681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5月19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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