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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顺实行“住所承诺制”,实现服务再升级

2021-02-09 15:34: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2月1日起浙江省泰顺县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再需要为住所证明而“跑路”,大大提高了办证的便利度。截至目前,已有14家市场主体通过自主申报完成营业执照申领。

据介绍,根据《泰顺县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在泰顺县范围内申请注册登记时,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分类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明确不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的区域、行业、经营方式或范围,明确其需要提供的场所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负面清单外的,申请人只需提交《泰顺县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交权属证明等场所证明材料。负面清单外的,申请人也可选择提供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依法登记。

近年来,泰顺县大力释放“放管服”改革福利,在商事登记方面,相继推出营业执照免费邮寄、新办企业免费刻章、企业办理全程电子化等多项便企便民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市场主体保持强劲上升势头,有力激发了市场的内生动力。(鲁利军 潘琪)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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