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修订后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民航华东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修订《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沪府办〔2020〕52号)的要求,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