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金融>>

博深股份重组事项遭深交所问询 募资规模调增上限合理性被质疑

2020-05-12 16:58:58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5月12日讯(记者郭美岑 实习记者朱政雪)5月11日,深交所向博深股份下发问询函,要求博深股份就公司重组方案调整、股票发行价格等问题作出说明。

5月8日,博深股份披露了《关于拟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深交所注意到,4月29日,博深股份召开董事会,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5月7日,博深股份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后续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深交所要求博深股份结合重组事项筹划进展,说明撤回重组申请文件并对重组方案予以重大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构成此次重组实质性障碍的事项。

对于博深股份在此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中将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规模上限由3.80亿元调整为4.25亿元的情况,深交所要求博深股份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说明调增配套募集资金规模上限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此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中,博深股份将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股票发行价格均为8.10元/股,未发生变化。

深交所要求博深股份结合重组事项筹划情况,说明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发生变化但公司对股票发行价格维持不变的原因。

根据深交所要求,博深股份需要在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