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四川: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

2020-05-06 20:57:33 四川日报

我省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第一次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省已正式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加强监督抽查和违法惩戒,规范从业行为,通过简政放权,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消防执法改革。

《实施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在简政放权方面,提出取消、精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事项,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提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实施分类精细化重点监管,实现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在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方面,提出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执法公示3项制度,明确消防指战员、文员等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便民利企服务方面,提出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修订完善《四川消防“放管服”改革十五条措施》,优化申报方式、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消防窗口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联合印发,已于3月30日正式实施。(记者 陈松)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