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违规企业作出处理

2020-12-10 11:42: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实习 张阳)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12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图片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告》管理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暂停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等行政处理,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结果表明,此次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部分,共涉及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包含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举例来说,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轩逸纯电动轿车(DFL7000NAH1BEV)的过放电保护值低于企业技术参数值,过充电保护值高于企业技术参数值;广汽乘用车的传祺GS4插电式混合动力多用途乘用车(GAC6450CHEVA5E)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超过备案参数值;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的秦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BYD7150WT5HEV4)备胎标识不符合要求。

新能源客车方面,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问题情况包含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涉及长安汽车、东风汽车、万向集团、长江汽车、金龙汽车等。新能源专用车,共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问题包含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涉及天津路通电动汽车、湖北新楚风汽车、吉利四川商用车、陕西通家汽车、东风汽车、烟台舒驰客车。

今年以来,政策一直在强化对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监管。11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要求所有采用OTA方式对已售车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生产者,都应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

(责任编辑: 李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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