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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发布“3·15”消费警示

2024-03-15 10:17: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广西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近期该市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和关注的热点,发布“3·15”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

“你要悄悄学习剪辑了,然后默默提高收入,告别月光族,发展第二职业,剪辑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难,只要你跟着老师学剪辑,三天后,让别人刮目相看。”这是天等县某互联网科技工作室在平台上带货的宣传语。近日,有部分消费者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天等县互联网科技工作室,这是2024年第一季度崇左市收到投诉最多最集中最频繁消费投诉。投诉内容涉及短视频培训课程涉嫌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诱导消费等问题。

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宣传广告时,一要看准资质,理性选择。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教育培训机构的证照资质等相关信息,尽可能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经营年限较长的机构,不要轻信“速成”“挂靠”“挂证”“零基础包拿证”“轻松月入过万”“简单易学”等宣传语,切勿冲动消费;二要签订合同,明确责任。消费者签订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仔细查看短视频培训机构关于退费的承诺是否在合同中载明清楚,警惕合同中存在的“不得转让”“概不退费”等不公平格式条款,且双方要明确约定付费及退费相关条款。三要理性识别虚假诱导宣传。消费者需提升自身认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谨慎辨别商家“三个月见收益”“日赚500元”“月收入达到3至五万元”等收益承诺。对短视频培训内容、师资质量、收费标准、退费条件等方面的利好承诺,建议通过书面合同予以确认,勿轻信商家口头宣传。

针对消费者在网购生鲜水果时,存在的货不对板、虚假发货等问题。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信誉好的网购商城,详细了解消费信息,谨防水果缺斤短两。同时要仔细了解食用事项,谨慎购买预售水果。

在国考即将来临之际,根据去年崇左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的投诉记录,公务员培训机构的投诉较为热门,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考生要谨慎选择公考培训机构,切勿盲目轻信培训机构的“保过班”“协议班”,谨防虚假宣传误导。同时在签订合同要心细,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履约时限,切勿冲动缴费。此外还要注意留存好合同文本、交易凭据、沟通记录等凭证材料,遇有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韦发忠 杨绘焕)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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