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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如何应对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2016-12-07 15:36: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吴竞韬

国务院6月21日文件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担任组长,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任副组长,组员9名。

根据通知要求,领导小组将负责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政策解读:缘何此时成立改革领导小组?

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96号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充分认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性、正确把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总体方向、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4部分。

2014年年底,财政部、民政部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暂行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向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方式和程序,以及合同约定和费用支付。

时过三年,中央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成立以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牵头、多部委负责人参与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呢?有专家认为:一是目前全国在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工作进展不大,产生影响有限,可能存在一些环节障碍和技术问题;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相关利益和权限分配。

据了解,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在购买服务的操作上,普遍沿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方式。但服务领域具有特殊性,有些甚至需要一定的专业性。一些地方政府在选择购买对象时,出现了误差,造成一些服务项目效果不是很好,接受服务的民众不满意的情况。

其次,一些政府在购买服务的资金下拨时程序繁杂,透明度不高,有暗箱操作的行为。

再者,政府购买服务不仅仅是财政管理的改革,实际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水平的一种方式,因此不能仅靠财政等一两个部门,需要国务院牵头推行。

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如何参与?

李克强总理在提出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时,就特别强调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此后。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暂行通知,都明确表示要公开择优,以事定费,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中央几个文件内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三年来的实行情况以及这次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的政策指向,我们不难看出,政府购买服务必将走向更加市场化、透明化、合理化、高效化和优质化。著名品牌、优质服务、高科技产品等将成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主体, 其中,通过相关国家标准严格认证的企业和品牌,将会被优先提档。

在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答记者问时,一位部委主要领导也表示:将参考国际惯例,引入第三方认证,按照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果评价、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购买服务的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三方认证是国际上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惯用考评方式。它要求第三方认证单位必须拥有相应的国际或国家标准认证许可和能力。其考核评价的标准也主要参考相应的国际和国家标准。中国目前实施的国家标准主要是行业标准,但也有一些公性标准,如《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和《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家标准。这两个目前已经得到国际认可的国家标准,是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两个主要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这两个国家标准的认定,也是企业品牌综合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通过了国家鉴定,它不仅是目前中国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最权威的“身份识别”,无疑也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评价体系中可能参考的重要指标。

商业企业要想成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服务主体,不仅要通过相应的行业标准评审,也应该通过这两个国家标准的评审。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利用这两个国家标准的指标体系,对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自查,以此强化企业自身的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总而言之,商业企业要想参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体系之中,必须先具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能力。按中国的老话说得好:“有了金钢钻,才揽瓷器活”;其次,要拿到政府要求的相应评审认证资质,这是通行证,也是入场证;第三,企业要有相应的市场敏感度,对各级各地政府的购买项目有足够的关注和快速的反应。最后,拿到政府购买服务的商业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做好服务,否则,一旦进入黑名单,不仅不能参与以后的政府项目,而且还会对企业的产品和售后服务评级造成严重影响。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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