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药械化经营使用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近期,内蒙古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一是针对药品的供货渠道、销售记录、计算机系统使用等进行检查,重点对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针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是否存在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或注册证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保持有效运行;是否违规购进和销售;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按照标识标签说明书要求进行运输和储存;是否存在销售、使用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等行为进行检查。
三是针对国家药监局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化妆品目录,认真对照不合格化妆品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批号等进行清查,检查产品进货来源、票据以及供货商资质,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等行为;查看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存在标签不符合规定、违法宣称预防以及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行为;查看批准文号(备案号),查处无批准文号(备案号)而宣称特殊功效的化妆品、冒用盗用批准文号的违法违规行为;查看化妆品生产日期及限用日期,是否经营超过使用期限或保质期限的化妆品行为。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两品一械”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净化药械化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药械化质量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全方位筑牢药械化安全防线。(徐凤仙 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