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广西百色市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24-09-09 15:05: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广西百色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护航开学“第一餐”。

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系列活动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一是发布秋季开学饮食安全消费提示13条,要求学校做好进货验收、食材贮存、操作加工规范化管理,引导师生合理饮食。二是开好2个培训会。组织1587所学校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3200多人参加食品安全专项培训,并完成现场食品安全知识抽考。组织市、县、乡三级市场监管系统干部明确检查重点,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联合市纪委监委、教育局和卫健委共同深入辖区学校食堂开展现场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学校配全“三防”、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建立符合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四是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监管系统,督促学校完成环境卫生大消杀、除“四害”等工作。五是督促各级包保干部深入包保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守护师生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学校食堂201家次,排查整治问题55个。

右江区

近日,右江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为广大师生秋季新学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三防”及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是否配齐,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食材原材料是否可追溯,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是否严格,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食品是否留样等环节。针对个别学校存在的设施设备不全、加工场所布局流程不合理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同时,该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提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学生食品安全素养,切实拧紧校园食品“安全阀”。

田阳区

9月秋季开学以来,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田阳区市场监管局持续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校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现场,执法人员重点对学校食堂的加工经营场所、餐饮具、厨具、冰柜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各学校食堂在开学前清理库存食品,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环境卫生打扫、设施设备检修、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工作。

执法人员详细了解各学校开学前食品安全开展情况,督促学校落实好主体责任,及时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常识等相关业务知识。同时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和管理,杜绝粮食浪费现象。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学校27所。

平果市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连日来,平果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校园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店、食杂店、小超市等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等进行细致检查,对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和证照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经营“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是否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知识,要求他们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师生健康。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学校食堂90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87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发现问题12家,已立行立改。

西林县

秋季开学伊始,西林县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确保师生们开学后吃得健康、吃得安心。

专项检查中,市场监管人员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查验储存及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厨房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食品留样等情况。严防加工制作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等食品,指导学校做好开学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完善“三防”措施(防鼠、防蝇、防尘),以及做好清洗消毒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立即整改到位。同时,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据悉,该局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拉网式”排查整治,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紧盯薄弱环节,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阮利民 潘鲸伊 卢彬 罗明东)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集美家居:“券”到位了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