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价格法》《电力法》等法规,江西省永修县市场监管局对转供电环节主体收费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核对转供电主体实际收取的电费价格、转供电主体缴纳电费额度与电网企业实缴额度是否一致,查看是否存在以购买电力设备、维护保养、公共设施投入使用、自然损耗等名义变相收取额外费用。要求转供电主体严格按照电网部门公布代理购电价格收取费用,不得将自用电费分摊到终端用户电费总额,自觉公示每月电费收费价格、每月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总额、每年电费票据和清算账目等电费事项。
针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重点转供电主体,执法人员要求各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不得提高终端用电费价格标准。各转供电收费主体应积极将电费价格标准纳入物业租赁合同,明码标价。对国家出台的有关价格优惠政策,不得截留政策红利,确保国家政策在全市及时、有效落实到位。(通讯员 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