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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一季度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2.75万元

2024-05-23 17:06:1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鲁丽军 廖胜华)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该局共接收投诉、举报1259件。其中接收投诉874件,调解成功3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22.75万元;接收举报385件,调查属实立案30件。

在受理消费者投诉方面,该局接到消费者投诉874件,其中商品类投诉534件、服务类投诉340件,已办结768件,调解成功3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22.75万元,诉转案12件。投诉内容主要集中于食品安全、售后服务、合同、质量、价格等问题。

具体来看,今年一季度该局共接到商品类投诉534件,已办结469件,调解成功2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1.90万元。排名第一的食品类投诉共181件,占商品类投诉受理总量33.89%。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为食物内有异物或变质、食品过期等。排名第二的服装鞋帽类投诉共55件,占商品类投诉受理总量10.30%,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服装鞋类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不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等。排名第三的家居用品类投诉共43件,占商品类投诉受理总量8.05%,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商品标识标签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等。

此外,该局共接到服务类投诉340件,已办结299件,调解成功10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5万元。排名第一的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共104件,占服务类投诉受理总量的30.58%,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团购套餐或代金券无法使用、住宿房费或押金退还争议等。排名第二的物业服务投诉共37件,占服务类投诉受理总量的10.88%,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电梯安全隐患问题、物业费价格争议问题等。排名第三的是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共接到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问题投诉41件,占服务类投诉受理总量的9.27%,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预付卡侵权问题、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等。

今年以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聚焦民生领域,采取消费教育指导、倡导诚信经营、开展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压实主体责任、诉转案、社会曝光、纳入不良诚信记录等工作措施,全力解决消费者所急、所难、所盼,做到投诉一到、立即赶到、快速调解,给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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