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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2024-05-14 14:15:38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5月8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集中公布了2024年“四季守护 铁拳出击”专项行动 (第二批)暨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该局创新开展“四季守护 铁拳出击”专项行动,在“春季护苗”行动中,集中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在整治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留样量不足、进货未查验、食品原料无标识标签等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此类行为进行查处。

朔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怀仁某中学校使用超过保质期的辣鲜露调味汁案。2024年3月7日,朔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怀仁市某中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在一食堂厨房4号灶台右边置物架上发现“悦厨来”辣鲜露调味汁,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保质期为12个月。当事人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朔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太原古交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中学校食堂使用无标签的食品原料案。2024年2月29日,古交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中学校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学校食堂库房货架放有麻辣烫调味料3包、麻辣香锅调味料3包、辣椒包2包,以上食品原料均无任何标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古交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物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中学校未按照规定留样案。2024年3月21日,小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太原市小店区某中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3月21日午餐留样千页豆腐、娃娃菜、水煮肉片等6种食品成品留样量不足125g,其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小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运城永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学校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2024年3月12日,永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学校检查时发现,该校食堂库房冰柜内存放的猪肉大葱饺子,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方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永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长治市平顺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平顺县某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案。2024年3月7日,平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中学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校食堂操作间内有2名加工制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专用工作衣帽佩戴口罩正在进行食品加工制作。其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平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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