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维护校园师生饮食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安徽省滁州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自2024年春季学期以来,先后组织600多家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进行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接受监督。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认真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关。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供应商资质审核、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各项制度规定,不采购和使用劣质过期腐败污染的食材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做到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
遵守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不擅自加工制作高风险食材食品,不超出单班加工制作最大生产能力进行供餐,做到食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存放、餐饮器具清洗消毒到位。
加强食品安全设施配套建设。保证配备满足使用需要的消毒、盥洗、防尘、防蝇、防鼠、洗涤以及废弃物处置等设施设备。食品加工贮存所需的供水排水、冷冻冷藏、留样等设施设备功能完好。
抓实从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做到全员健康检查、全员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常态化开展业务知识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应有的身体健康条件、职业道德素养和食品安全业务水平。
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认真听取采纳学校师生和家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等宣传教育,积极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诺千金重!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检查、包保督导等时机,对各单位承诺的事项一并进行检查,讲评通报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有关单位的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滁州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科长周军表示。(徐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