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锡丰)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告》,旨在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
据悉,该公告从严格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注册管理、持续加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3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举措,并明确该公告将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胡锡丰)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告》,旨在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
据悉,该公告从严格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注册管理、持续加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3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举措,并明确该公告将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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