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梦龙 记者 谢 旺)近日,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处置完成一桩跨省燃气安全违法案件。
该局深入重庆市和贵州、四川两省多地调查取证,对多个违法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提取大量证据材料,全面厘清违法行为的主体、违法事实和性质,全链条打击液化石油气违规充装、经营和检验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据介绍,2023年9月18日,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贵州省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双龙分局线索移送函,称重庆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瓶。该公司注册地在重庆市巴南区,违法行为涉及销售、充装、检验多个环节,违法经营主体分布在四川广安和重庆巴南、大渡口等地。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指定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办理该案。经查,执法人员发现贵州利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需求,通过其股东重庆利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重庆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日签订工业气体供应合同,购买液化气供贵州利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2023年4月至6月,重庆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用涉案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瓶在四川广安某燃气有限公司充装后,分批次销售给贵州利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据执法人员介绍,涉案的气瓶为“气液双相”气瓶,瓶阀出气口的连接型式和尺寸未进行区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瓶阀》要求,同时部分气瓶未经定期检验。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将四川广安某燃气有限公司违法充装气瓶的违法线索移送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该公司被处以6万元罚款。近日,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法规对重庆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重庆某检验公司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的违法行为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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