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甘肃省民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会议,要求经营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好行业自律,自觉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向经营者发放《关于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责任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是否取得营业执照、电动自行车是否明码标价销售,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获得强制性认证、是否擅自提高车速、充电器是否有CCC认证标识,是否有合格证、自行车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是否发生变化、检查电池及外包装上的厂名厂址是否与一致性证书上的一致,检查电池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是否存在虚假标识或欺诈行为等方面。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电动车经营主体8家,针对部分销售单位存在的隐患安全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供稿:甘肃省民乐市场监管局)